为贯彻《商务部等8部门关于促进老字号创新发展的意见》(商流通发〔2022〕11号)《省商务厅等8部门关于推进老字号创新发展工作的指导的意见》(辽商零售〔2022〕72号)有关部署,落实《“丹东老字号”认定规范》地方标准,加强我市老字号品牌建设,市商务局根据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拟认定第一批“丹东老字号”名录,现予以公示,在公示期内,任何单位和个人均可通过来信、来电、来访形式,向市商务局反映公示对象存在的问题,以单位名议反映问题的应加盖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问题的需报本人真实姓名,公示时间:2025年5月6日-2025年5月10日联系人:王海涛联系电话(传真):0415-2123828联系地址:丹东市振兴区银河大街100号丹东市商务局附件:第一批“丹东老字号”拟认定名单丹东市商务局2025年5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