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和《市场监管领域重大违法行为举报奖励暂行办法》有关规定,荆门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起草了《荆门市网约配送员举报奖励办法(征求意见稿)》,联系人:上官千卉联系方式:0724-6087107电子邮箱:1766193199@qq.com荆门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5年6月18日荆门市网约配送员举报奖励办法(征求意见稿)为强化食品安全社会共治,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和《市场监管领域重大违法行为举报奖励暂行办法》有关规定,一、适用范围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对网约配送员举报入网餐饮提供者食品安全违法行为实施奖励,二、举报奖励范围入网餐饮提供者有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食品经营许可和备案管理办法》《食品经营许可审查通则》《餐饮服务通用卫生规范(GB31654-2021)》有关规定,提供违法行为线索的网约配送员可以申请奖励:(一)未取得食品生产经营许可或超许可范围从事食品生产经营活动,三、举报奖励条件(一)获得举报奖励应当同时符合下列条件1.有明确的被举报对象和具体违法事实或者违法犯罪线索,2.举报内容事先未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掌握,3.举报内容经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查证属实,(二)举报奖励的实施应当遵循以下原则1.同一事项由两个举报人分别以同一线索举报的,网约配送员提交入网餐饮提供者食品安全违法线索及相关证据,举报事项经市场监管部门查证属实,按照《市场监管领域重大违法行为举报奖励暂行办法》有关规定执行,网约配送员举报涉嫌违法违规线索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