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文件依据1.鲁人社字【2020】27号《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听山东省财政厅中国人民银行济南分行关于印发山东省创业担保贷款实施办法的通知》2.鲁财金【2020】25号《关于转发进一步加大创业担保贷款贴息力度全力支持重点群体创业就业的通知的通知》二、政策对象符合《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办法(2017)》(国统字[2017]213号)文件规定,且当年(申请资格审核前12个月内)新招用符合创业担保贷款申请条件的人员数量达到企业现有在职职工人数的15%(超过100人的企业达到8%)以上,新招用符合创业担保贷款申请条件的人员是指城镇登记失业人员、复员转业退役军人、刑满释放人员、高校毕业生、化解过剩产能企业失业人员、建档立卡贫困人员,三、贷款额度符合条件的小微企业可申请创业担保贷款额度不超过300万元,四、申请条件1.经营情况良好,无不良信用记录,2.企业、法定代表人和主要股东社会声誉好,无不良信用记录,3.无拖欠职工工资欠缴社会保险费等严重违法违规信用记录,五、申请材料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3.招用符合条件人员的人员类别证明,复员转业退役军人提供《自主择业军转干部证》《转业证》或《退伍证》,刑满释放人员提供《释放证明书》《假释证明书》或《刑满释放通知书》,六、办理流程申请企业可到农商银行、潍坊银行、邮储银行、中银富登银行提出申请,经合作银行审查征信合格后报创贷科审核申请贴息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