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5年度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权益保障“白名单”企业认定工作的通知日人社字〔2025〕24号各区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交通运输局、商务局、市场监督管理局,根据《日照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等5部门关于印发<日照市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权益保障“白名单”制度管理办法>的通知》(日人社发〔2024〕16号)和《日照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等5部门关于印发<日照市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权益保障“白名单”制度管理工作方案>的通知》(日人社字〔2024〕123号)要求,推动开展2025年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权益保障“白名单”企业认定工作,现将开展2025年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权益保障“白名单”企业认定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认定范围我市范围内的所有平台企业和平台用工合作企业,各级行业主管部门结合《日照市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权益保障“白名单”制度管理办法》“纳入条件”对所属企业集中摸底调查,征求税务、应急、卫健、市场监管、生态环境等部门意见后形成“白名单”企业推荐名单,各区县(功能区)行业主管部门将“白名单”企业推荐名单报各区县(功能区)人社部门,各区县(功能区)人社部门汇总、初审“白名单”企业推荐名单后报市人社局,市直各行业主管部门向市人社局择优推荐“白名单”企业,市人社局汇总各区县(功能区)人社部门上报、市直各行业主管部门推荐的“白名单”企业,市人社局将复核通过的“白名单”企业名单报“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次年3月由各行业主管部门组织复审,即时将相关企业移出“白名单”,对“白名单”企业日常监管实行“无事不扰”,区县人社局、功能区党群工作联系人、联系电话:东港区:李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