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范企业研发费用管理,现就申报2024年度企业研发费用奖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申报对象2024年1月1日至12月31研发费用正常归集,纳入统计部门研发费用统计范围的规模以上工业企业、一级及以上建筑业企业、规模以上专业技术服务业企业,须按照不同研发项目分别归集研发费用,2.申报奖励的企业,须在税务部门申报的上年度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总额超过100万元且研发投入占营业收入比重达2%以上,3.申报2024年度研发费用奖励的企业,需提供具有相关资质的审计单位出具的2024年度研发费用相关审计报告,4.申报企业应在“浙江省统计联网直报平台-2024年度研发统计年报”规范填报研发费用,三、奖励标准对2023年度企业研发费用数以下(含本数)部分,超过2023年度企业研发费用数以上(不含本数)部分,研发费用2024年度新达到100万元以上的,四、申报材料与时间要求申报企业请于2025年7月25日前将《2024年度磐安县企业研发费用奖励申请表》(附承诺书、企业研究开发项目情况表、审计报告)纸质材料签字盖章,电话:84668993附件:1.2024年度磐安县企业研发费用奖励申请表2.关于申报2024年度磐安县研发费用奖励的承诺书磐安县科学技术局磐安县财政局2025年6月17日附件12024年度磐安县企业研发费用奖励申请表企业名称法人代表地址开户行银行账号联系人联系电话2024年营业收入(万元)2024年税收(万元)2024年企业研发项目数(项)2024年企业研发费用总额(万元)申请奖励金额(万元)上报的浙江省统计联网直报平台-2024年研发统计年报研发费用总额(万元)附件2关于申报2024年度磐安县研发费用奖励的承诺书我单位承诺:1.我单位已认真阅读《磐安县人民政府关于实施科技创新首位战略大力激发科技创新活力的政策意见》(磐政〔2021〕109号),对研发费用奖励的条件已经知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