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域使用管理法》、《浙江省海域使用管理条例》等规定,对下列拟出让海域进行公示,公示期20日(2025年6月18日起),如对所公示内容有异议或需听证的,请在公示期内向浙江省自然资源厅、嘉兴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或平湖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书面提出,特此公示,浙江省自然资源厅地址:杭州西湖区西溪路118号,联系电话:0571-88877740,邮编:310007,嘉兴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地址:嘉兴市洪兴路253号,联系电话0573-82799315,平湖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地址:平湖市东湖大道617号,联系电话:0573-85825592,邮编:314200,项目名称项目位置用海类型用海面积(公顷)出让用海期限嘉兴港独山港区A区1号泊位出让海域平湖市独山港区白沙湾海域交通运输用海(一级类)-港口用海(二级类)11.366533年平湖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2025年6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