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中山市就业补助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的通知》(中人社发〔2018〕344号)文件第十二条规定,经市人社局认定为中山市创业孵化示范基地的,给予一次性30万元奖补,经审核同意,拟给予中山市智联企业孵化器发展有限公司市级示范性创业孵化基地奖补30万元(详见附件),现予公示,公示期为自本公示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如对公示对象有异议的,可以电话、传真、电子邮件和信函等形式向我局反映,地址:中山市中山三路政府第二办公区1007室联系人:萧小姐联系电话:88221161传真:88220212邮编:528400电子邮箱:zsjycj@163.com附件:市级示范性创业孵化基地奖补明细表中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2年5月24日附件下载:市级示范性创业孵化基地奖补明细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