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快引导重点行业企业节能降碳改造,现组织开展2025年度重点行业能效“领跑者”企业推荐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推荐范围依据国家强制性能耗限额标准和《工业重点领域能效标杆水平和基准水平(2023年版)》,钢铁(含烧结、球团、高炉、转炉、电弧炉冶炼等工序),针织物、纱线,二、基本要求(一)年能源消费量超过1万吨标准煤的独立法人单位,(二)单位产品的能耗水平达到或优于本行业国家强制性能耗限额标准的先进值和《工业重点领域能效标杆水平和基准水平(2023年版)》的标杆水平,(四)按照国家标准《能源管理体系要求及使用指南》(GB/T—23331)和《测量管理体系测量过程和测量设备的要求》(GB/T—19022),建设能源管理体系和测量管理体系,设置能源管理岗位、建立完备的能源统计和计量管理体系制度,向所在地工信局提交能效“领跑者”企业申请报告,各地(州、市)工信局对本地区企业进行初审并择优推荐,请于2025年6月25日前将推荐意见及推荐表、企业申请报告等材料报送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各级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加大能效“领跑者”企业宣传推广,附件12025年度重点行业能效“领跑者”企业推荐表附件22025年度重点行业能效“领跑者”企业申请报告(联系人:森巴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