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支持金融机构增强服务能级(一)政策有效期内,按实缴注册资本的1%、0.5%分别给予最高2000万元、1500万元的开办费支持,给予开办费支持最高300万元,给予300万元开办费支持,给予200万元开办费支持,给予100万元开办费支持,首次实际从事经营活动的金融科技企业给予开办费支持150万元,政策有效期内年度营业收入3000万元以上且增速10%以上,每年支持资金总额最高100万元,给予风险投资企业或其区内委托管理人最高50万元补贴,单家风险投资企业或其区内委托管理人累计最高补贴2000万元,(十一)对政策有效期内投资本区种子期、初创期科技创新企业2年以上的风险投资企业,每投资1家企业最高给予100万元扶持,每个企业每年可申请1笔最高50万元扶持,五、支持金融业务及产品创新试点(十五)持牌金融机构总部及其市级以上一级分支机构、金融基础设施获得国家金融监管部门批准进行的产品创新试点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