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企事业单位:根据《安徽省省级知识产权保护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皖财行〔2024〕870号)规定,现就“支持知识产权保护--知识产权侵权纠纷海外维权保护和高价值专利的国内维权保护项目”政策兑现申报工作通知如下:一、申报单位1.知识产权侵权纠纷的海外维权保护中,在本省行政区域内登记注册或常驻的一方当事人(另一方当事人为外国自然人、法人或非法人组织)2.高价值专利的国内维权保护中,涉案专利为国家知识产权局认定的高价值专利),二、申报条件申报的维权保护项目应当为2024年结案的案件且具备以下条件之一:1.行政处理程序已终结并获得胜诉,三、补助内容对知识产权侵权纠纷的海外维权保护项目和高价值专利的国内维权保护项目,维权保护补助的费用为我省当事人应对知识产权侵权纠纷产生的相关费用(具体补助比例根据年度预算资金安排和项目审核情况确定),四、申报材料1.安徽省知识产权保护专项资金补助申报书(见附件1),2.主体资格证明材料(包括营业执照、身份证明、知识产权权属证明等),3.维权成功的证据材料(包括证据材料清单目录,4.维权保护费用的相关凭证,五、申报程序(一)项目申报各申报单位对照政策申报须知要求,填报《安徽省知识产权保护专项资金补助申报书》及相关附表,报送纸质申报材料、电子版申报材料至属地市场监管局,咨询电话:芜湖市市场监管局知识产权保护科0553-5011929附件:1.附件1:安徽省知识产权保护专项资金补助申报书-维权补助.doc2.附件2:皖企通系统信息录入表.xlsx2025年6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