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厅《关于开展全省创业孵化基地提质行动的通知》和永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永州市财政局印发〈关于印发《永州市创业孵化示范基地体质行动方案》的通知〉(永人社发〔2024〕20号)相关文件的规定,对经各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认定的创业孵化基地给予创业孵化基地项目补助,经审核,我县高新区创新创业园孵化基地2015年认定为省级孵化基地,明意湖创新创业产业园孵化基地2023年认定为市级孵化基地,各给予创业孵化基地项目补助资金伍万元(50000元),合计拾万元(100000元),现予以公示,公示期7天,敬请监督,监督举报电话:0746-2322780、0746-2327649,江华瑶族自治县就业服务中心2025年5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