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开展2025年度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申报工作,证明材料上传要严格按照申报系统每部分(如:知识产权情况表、企业研究开发费用情况表等)下方的“附件”要求上传,高新技术企业申报材料中的营业执照等企业注册登记证件和专利证书等企业知识产权证件实行告知承诺制,进入高企认定申报——新建申报材料——告知承诺制,专项审计(鉴证)报告由符合《工作指引》第一条第三项设定条件的中介机构出具,各申报企业应当审慎选择经营正常、诚信良好、符合条件的会计师事务所或税务师事务所开展专项审计(鉴证)工作,避免因中介机构及出具的审计(鉴证)报告不符合《工作指引》规定影响认定结果,注册地在青岛的税务师事务所须在青岛市税务局公布的符合条件的高新技术企业认定鉴证中介机构名单内,详见《国家税务总局青岛市税务局关于2025年度具备出具高新技术企业鉴证报告资质税务师事务所的通告》(2025年第4号),(3)中介机构纪律凡符合上述条件并为本市企业出具相关专项审计报告的会计师事务所或税务师事务所等中介机构,应在提交专项审计报告时,附带营业执照(复印件)、执业证书复印件、全年月职工平均人数、注册会计师人数等相关证明材料,出具专项审计报告或鉴证报告的中介机构及相关人员应坚持原则,按照《认定办法》《工作指引》及本通知要求完成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申请材料提交,9.从事高企认定工作的会计师事务所、税务师事务所等,依据《认定办法》《工作指引》出具专项报告的中介机构,附件:青岛市科技局《关于组织开展2025年度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工作的通知》联系人:张静、孙婉晨联系电话:68686265、82020767高新区管委科技创新部2025年5月26日附件:关于组织开展2025年度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工作的通知.z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