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推荐项目原则1、聚焦重大创新任务,长株潭标志性工程重点支持对自创区建设发展具有重大标志性、基础性作用的创新示范工程和颠覆性技术研发项目,即聚焦省委、省政府科技创新重大决策部署和创新型省份建设重点任务,支持经费500万元三、申报要求1、项目申报单位要求,申报单位须在湘潭智造谷范围内,申报单位对项目申报进行信用承诺,应承诺本次申报的项目主要研发内容没有获得国家和省级有关部门的立项支持,(2)鼓励科研一线人员牵头申报项目,项目负责人最多允许牵头1项、参与2项省科技创新计划项目(创新平台、创新人才、自然科学基金相关项目除外),项目负责人原则上应为申报单位在职人员,项目申报单位、项目负责人、研发主要指标和研发总投入等原则上不得调整,项目单位填报长株潭标志性工程项目专项申报书(附件1),四、推荐方式及要求各推荐单位按照归口管理和属地管理原则,原则推荐项目1项,加强对所推荐项目的申报材料审核把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