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组织开展2025年度山东省企业研究开发财政补助资金申报工作,并已申报享受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连续两个纳税年度申报享受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按其较上年度新增享受研发费用加计扣除费用部分的一定比例给予补助,按其当年享受研发费用加计扣除费用总额的一定比例给予补助,按其当年享受研发费用加计扣除费用总额的10%给予补助,二、工作流程(一)企业申报各县市区科技主管部门根据《山东省企业研究开发财政补助实施办法》(鲁科字〔2022〕45号)和申报通知要求,组织符合条件的企业通过山东省科技云平台对相关信息进行填报,(二)县区初审推荐各县市区科技主管部门会同本级财政部门对本县市区企业补助申报信息等逐一进行审核,并务必于7月4日下午5点前将推荐函(须体现是否存在“绿色门槛”不予支持情形、有无相关社会领域严重失信行为及规上企业是否填报研发活动统计报表)、《山东省企业研究开发财政补助资金推荐汇总表》(附件6)各一式二份和企业公共信息信用报告(PDF版)报送市科技局,(三)市级审核推荐市科技局根据各县市区推荐申报情况,各县市区科技主管部门系统审核提交截止时间为2025年7月4日17:00,请各县市区科技管理部门合理安排确认、审核提交时间,由于上传或审核时间问题造成的后果由相关企业和各县市区科技管理部门自行负责,联系电话:3187022附件:1.各县市区科技主管部门业务咨询电话.docx2.山东省企业研究开发财政补助资金申报表(参考模板).docx3.集成电路领域企业有关情况说明(参考模板).docx4.企业上传佐证材料示例表.docx5.承诺书模板.docx6.山东省企业研究开发财政补助资金推荐汇总表.docx滨州市科学技术局2025年6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