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创新孵化平台:根据《宁波市奉化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进一步实施“春苗计划”培育“小而美”企业的意见》(奉政发〔2024〕6号)及《关于进一步实施“春苗计划”培育“小而美”企业的意见实施细则》(奉科〔2024〕25号)文件精神,决定开展奉化区创新孵化平台2024年度引育“小而美”企业奖补申报工作,现将具体要求通知明确如下:一、申报对象奉化区内经认定(备案)的市级及以上孵化器、众创空间,二、奖励额度每培育1家“小而美”种子企业给予5000元奖励,每培育1家“小而美”苗子企业给予1万元奖励,每家创新孵化平台奖励总额每年最高不超过20万元,“小而美”种子企业和“小而美”苗子企业奖励金额可叠加享受,三、申报材料1.奉化区创新孵化平台引育“小而美”企业推荐奖励申请表(详见附件),2.培育“小而美”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四、申报方式和流程请符合条件的单位根据通知要求,登录宁波市企业综合服务平台政策服务版块(https://qf.ningbo.gov.cn/qykj/policy-project浙里办账号登录)根据申报要求进行在线申报、上传申报材料,并将纸质申报材料一式一份提交至区科技局612办公室,五、申报时间网上申报时间为2025年5月26日-2025年5月30日,纸质材料提交时间截至2025年6月3日,附件:奉化区创新孵化平台培育“小而美”企业推荐奖励申请表宁波市奉化区“小而美”企业培育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2025年5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