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内蒙古自治区重大事项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操作规程(试行)》(内稳发〔2016〕1号)、《内蒙古自治区党委办公厅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内蒙古自治区重大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实施办法>的通知》(内党办发〔2021〕7号)等文件要求,现将决策事项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的有关事项公示如下:一、事项概况根据《中共中央关于繁荣发展社会主义文艺的意见》中“各级政府要把文艺事业纳入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落实中央支持文艺发展的政策,制定本地支持文艺发展具体措施,以及自治区关于《内蒙古自治区党委关于繁荣发展社会主义文艺的实施意见》中关于改进文艺工作的要求,对照《鄂尔多斯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鄂尔多斯市马兰花文学艺术激励扶持工程实施办法的通知》(鄂府发〔2021〕329号)精神,结合东胜区文艺工作实际,制定《东胜区文学艺术激励扶持工程实施办法》,东胜区文学艺术激励扶持工程的实施,彰显东胜区地域特色和人文精神的优秀文艺作品,二、征询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1.本决策事项影响当地社会稳定的主要风险,2.本决策事项对当地经济发展的作用,3.本决策事项是否影响公众利益,5.对本决策事项的意见和建议,四、联系人及联系电话评估主体:鄂尔多斯市东胜区文学艺术界联合会联系人:乔伟电话:15247778887第三方评估公司:北京五州工程咨询服务有限公司联系人:张曙敏电话:15047315178邮箱:75808722@qq.com鄂尔多斯市东胜区文学艺术界联合会2025年5月27日附件:《东胜区文学艺术激励扶持工程实施办法》.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