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根据省科技厅《关于开展2025年度山东省科技型中小企业创新能力提升工程项目验收暨综合绩效评价工作的通知》《山东省科技型中小企业创新能力提升工程项目实施办法》(鲁科字〔2022〕32号)等文件要求,现组织开展2025年度省科技型中小企业创新能力提升工程项目验收暨综合绩效评价工作,具体参照项目验收暨综合绩效评价工作方案组织实施,2.各区市科技主管部门组织项目承担单位按照有关规定开展自我评价,3.项目承担单位将上述材料及相关佐证材料(包括项目实施期内取得的、与项目内容密切相关的、任务书中涉及的验收考核指标和绩效评价指标等证明材料)通过山东省科技云平台(https://cloud.kjt.shandong.gov.cn)提交至各区市科技主管部门审核,4.各区市科技主管部门对项目承担单位提交的验收材料进行评前审查,(二)项目验收暨综合绩效评价组织实施(9月30日前)5.项目验收暨综合绩效评价由市科技局组织实施,不能作为专家参加项目验收暨综合绩效评价工作,各区市科技主管部门结合综合验收情况提交《山东省科技型中小企业创新能力提升工程验收暨综合绩效评价总体报告》(附件4)至市科技局,(三)项目验收暨综合绩效评价结果审核7.省科技厅在参考市科技局验收结论基础上,项目验收暨综合绩效评价材料在线提交,各区市科技主管部门负责整理收齐从系统下载打印的验收暨综合绩效评价材料,以及验收证书和《山东省科技型中小企业创新能力提升工程验收暨综合绩效评价总体报告》纸质版,项目验收暨综合绩效评价材料包括:项目任务书、项目验收暨综合绩效评价自评价报告、绩效调查表、科技报告收录证书、专项审计报告、相关佐证材料、验收评分表、专家承诺书,科技云平台支持电话:0531—51751080市科技局高新科:0631—5810809附件:1.山东省科技型中小企业创新能力提升工程项目验收暨综合绩效自评价报告.docx2.山东省科技型中小企业创新能力提升工程项目绩效调查表.docx3.山东省科技型中小企业创新能力提升工程项目验收证书.docx4.山东省科技型中小企业创新能力提升工程项目验收暨综合绩效总体报告.docx威海市科学技术局2025年6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