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根据《安徽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做好2025年省级绿色工厂推荐和相关复审工作的通知》,按照《绿色工厂梯度培育及管理暂行办法》(工信部节〔2024〕13号,现就做好本年度省级绿色工厂推荐工作通知如下,各县区原则上推荐不超过2家企业,二、申报条件(一)申报企业应满足《暂行办法》相关要求,(三)优先支持获得能源管理体系认证、开展产品碳足迹核算、推进零碳工厂创建相关工作的企业申报,优先支持已获评市级绿色工厂的企业,三、申报流程(一)编制报告,企业要参照《暂行办法》编制评价报告,其中工业和信息化部已发布绿色工厂评价行业标准的(可登录工业和信息化部节能与综合利用司网站查看),线下需提交纸质版报告1份至县区工信部门预审,(三)县区预审,各县区对企业申报材料齐全性、基本条件符合性、数据真实性进行预审,并随企业申报材料一并寄送市工信局,附件:1.安徽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做好2025年省级绿色工厂推荐和相关复审工作的通知2.XX县(区)2025年安徽省绿色工厂推荐汇总表关于做好2025年省级绿色工厂推荐工作的通知.zip2025年6月9日标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