征地后人均承包耕地面积小于0.3亩)时家庭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人数核定,对土地未全部征收完但征地后人均承包耕地面积小于0.3亩的农村承包经营户可以申报办理被征地农民证,(四)被征地农民证的申请程序1.被征地农民以户为单位向所在村(居)委会领取并填写《赣州经济技术开发区被征地农民登记表》(见附件1),并将审核通过的名单在镇(街道)显著位置张榜公示7日无异议后,5.各镇(街道)负责将《被征地农民证》发放至农户个人,3.家庭土地经营承包证(含实际土地情况相关资料)、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股权证、被征地相关资料,2.镇(街道)负责审核被征地农户土地征收情况(含原有土地承包经营权面积、现实使用的土地面积、政府征地面积等)及被征地农民人员名单、被征地农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及承包人员名单,3.区农业农村局负责配合镇(街道)核查被征地农民家庭土地承包经营权面积,4.区相关派出所配合镇(街道)核查被征地农民家庭人员户籍情况,5.区征迁服务中心负责对镇(街道)申报办理被征地农民证材料进行复核,对符合救助条件的名单在所属村(居)、镇(街道)张榜公示7天无异后,(三)被征地农民教育奖励1.对取得《被征地农民证》的在册人员,于每年的8月底前到所在村(居)委会提出申请并填写《赣州经济技术开发区被征地农民教育奖励申请表》(见附件4),由所在镇(街道)将被征地农民教育奖励资金发到被征地农民个人账户,附件:1.赣州经济技术开发区被征地农民登记表2.赣州经济技术开发区被征地农民证补办申请书3.赣州经济技术开发区被征地农民重病救助申请表4.赣州经济技术开发区被征地农民教育奖励申请表2025年6月7日(此件主动公开)全文下载:37赣州经济技术开发区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实施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