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山西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2025年山西省地膜科学使用回收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晋农函〔2025〕123号)文件精神,加快推进我区农业绿色低碳发展和废弃物资源化利用,构建废旧地膜污染治理长效机制,有效提高地膜科学使用回收水平,促进农业高质量绿色发展与乡村生态振兴,盐湖区农业农村局面向全区对使用加厚高强度地膜(厚度不小于0.015mm)的家庭农场、合作社以及农业生产企业单位发布公告,有地膜使用意向的单位自公告发布之日起向区农业农村局提交试点申请,公告有效期:自发布公告七日内,联系人:周辉联系电话:0359-2022173运城市盐湖区农业农村局2025年6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