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结合标准归口单位提出的意见,拟对《农村集体聚餐监督管理规范》等10项遂宁市地方标准(见附件)予以废止,公示期截止到2025年6月24日,联系人:袁珂,联系电话:2322706,邮箱:sn_bzh@163.com,附件:《农村集体聚餐监督管理规范》等10项地方标准废止(第一批)汇总表遂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5年6月17日附件《农村集体聚餐监督管理规范》等10项地方标准废止(第一批)汇总表序号标准编号标准名称归口单位1DB5109/T5-2023农村集体聚餐监督管理规范遂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DB5109/T21-2023化妆品经营使用单位规范化建设指南遂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3DB5109/T15-2022网络交易信息监测管理规范遂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4DB5109/T22-2023政府服务热线市场监督管理类投诉举报处置规范遂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5DB5109/T6-2020放心舒心消费城市测评通则遂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6DB5109/T13-2022酿酒专用粮稻谷生产技术规程遂宁市农业农村局7DB5109/T12-2022酿酒专用粮高粱生产技术规程遂宁市农业农村局8DB5109/T11-2022酿酒专用粮大麦生产技术规程遂宁市农业农村局9DB5109/T10-2022酿酒专用粮小麦生产技术规程遂宁市农业农村局10DB5109/T9-2022酿酒专用粮产地环境质量遂宁市农业农村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