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县制定了《礼县2025年农业社会化服务项目实施方案》,公开选择有农业生产托管服务能力的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农业服务专业户、农业服务类企业等为服务主体,(2)拥有与其服务业务范围、服务能力相匹配的专业农业机械设备、技术人员以及其他基础条件,二、服务主体农机装备要求(1)机耕,服务主体拥有机耕农业机械2台及以上,每台丘陵山区日作业不少于50亩,鼓励使用北斗作业监测终端提供数据,服务主体拥有机播农业机械2台及以上,每台丘陵山区日作业不少于50亩,鼓励使用北斗作业监测终端提供数据,服务主体拥有机收农业机械1台及以上,每台丘陵山区日作业不少于100亩,鼓励使用北斗作业监测终端提供数据,三、服务作业标准(1)耕:机耕深度≥18-25cm,(3)收:小麦成熟适时进行机械收获,请符合条件的农民合作社、农业服务专业户、农业服务类企业等携带服务主体营业执照和法人身份证报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