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珠区各工业企业:根据《广州市海珠区科技工业商务和信息化局关于印发广州市海珠区促进都市工业高质量发展实施办法的通知》(海科工商信规字〔2025〕1号),现启动申报2024年度海珠区促进都市工业高质量发展实施办法奖励政策,有关申报事项通知如下:一、申报对象本办法适用于在海珠区依法从事生产经营活动、有健全财务制度的工业企业,二、申报类别及条件(一)【“首升规”工业企业支持】2024年度“首升规”的工业企业,(二)【提速发展支持】2024年度工业总产值比上一年度增加2000万元以上的工业企业,(三)【新质生产力发展支持】制造业企业实施技术改造投资项目,且项目纳入2024年度海珠区工业技术改造投资统计,(四)【能级提升支持】首次获得国家级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的工业企业,三、申报材料清单(一)基础材料(所有申报类型均需提供)1.封面(附件1),(二)专项材料(根据申报类别提供)1.申报【“首升规”工业企业支持】的提供:2024年度“首升规”相关证明材料(如:财务状况报表(表号:B103表)(带水印)等一套表直报系统文件),2.申报【提速发展支持】的提供:2024年度工业总产值比上一年度增加2000万元以上的相关证明材料(如:2023、2024年度工业产销总值及主要产品产量(表号:B204-1表)(带水印)等),3.申报【新质生产力发展支持】的提供:(1)广东省技术改造投资项目备案证,(2)项目纳入2024年度海珠区工业技术改造投资统计且年度纳统投资规模500万元以上的相关证明材料(如:2024年12月固定资产投资项目情况表(表号:206表)(带水印)等),按照申报材料清单准备纸质版材料,区科工商信局或区科工商信局委托执行机构对申报材料(纸质版及电子版)进行审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