决定开展2022年度浙江省舞台艺术重大主题创作项目揭榜挂帅工作,二、榜单内容(一)项目类型揭榜项目应为舞台艺术作品创作演出,(二)项目榜单榜单内容详见《2022年度浙江省舞台艺术创作重大题材推荐名录》(附件1)(三)项目目标进入榜单的舞台艺术项目,三、揭榜条件揭榜的申报主体需符合以下条件:1.系浙江省注册的法人单位、其他组织(项目申报如由多家单位或组织合作完成,并由主要合作方在申报表上签署同意意见并加盖公章),四、工作流程主要包括申请揭榜、评审论证、社会公示、签署协议、考核验收等环节,省文化和旅游厅组织召开初审会,经省文化和旅游厅研究决定的年度揭榜挂帅名单向社会公示,揭榜单位须按照合作协议中确定的内容组织项目实施,省文化和旅游厅依据合作协议按期开展项目实施监督工作,五、其他事项(一)揭榜单位须提供以下资料:1.《浙江省舞台艺术重大主题创作项目揭榜挂帅申报表》一式三份,3.申报戏曲、话剧、歌剧、舞剧、音乐剧、儿童剧、杂技魔术剧、木偶剧、皮影戏、曲艺(长篇、中篇)项目的,(二)省属院团、院校等向省文化和旅游厅申报,注明“浙江省舞台艺术重大主题创作项目揭榜挂帅申报”,附件:1.2022年度浙江省舞台艺术创作重大题材推荐名录2.浙江省舞台艺术重大主题创作项目揭榜挂帅申报表浙江省文化和旅游厅2022年5月23日附件下载:浙文旅字函〔2022〕21号附件1-2.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