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用人单位社会保险补贴:适用对象:吸纳毕业年度和离校2年内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的小微企业,政策详情:对招用毕业年度和离校2年内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与之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并为其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小微企业,给予最长1年的社会保险补贴,不包括高校毕业生个人应缴纳的部分,联系方式:0373-8123823就业创业服务中心就业服务股(二)灵活就业社会保险补贴:适用对象:灵活就业人员,政策详情:(1)就业困难人员社会保险补贴:对就业困难人员实现灵活就业后并按规定进行就业登记、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给予一定数额的社会保险补贴,补贴标准原则上不超过其实际缴费的2/3,(2)高校毕业生社会保险补贴:对离校2年内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灵活就业后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给予一定数额的社会保险补贴,补贴标准原则上不超过其实际缴费的2/3,联系方式:0373-8123827就业创业服务中心劳动保障事务代理服务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