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共宁波市委宁波市人民政府关于实施人才发展新政策的意见》(甬政发[2015]29号)精神和关于印发《关于推进开放揽才产业聚智相关政策的实施细则》的通知(甬人社发[2019]17号)要求,经本人申请,用人单位、相关职能部门对申请人相关信息进行审核后,现将林茜一人予以公示,对以上公示对象如有异议,请向宁波市海曙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才专技科反映,公示期限为5天,自公示之日算起,反映情况要本着实事求是的态度,真实准确,内容具体,联系处室:人才开发与专业技术人员管理科电话:0574-55883134邮箱:hsqrczx126.com附件:第九批新引进高级人才拟发放购房补贴名单.doc宁波市海曙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2年5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