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行创业理论研究、行业发展趋势分析、产业培训、合作交流、投融资对接、大赛引领、资源整合等工作,应具备以下条件:1.申报单位应为具备一定服务能力和服务资源的高校、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知名创业服务机构以及知名创投企业等,2.申报单位可与知名创业服务机构、知名创投企业等合作,4.申报单位和运营单位应签订合作协议,5.申报单位或运营单位应拥有雄厚的创业创新培训师资力量,7.申报单位或运营单位应能为创业者提供资金支持、融资服务、搭建其他融资对接平台,11.申报单位应为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等部门认定的创业大学、创业学院,申报单位于5月31日前向所在地市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提出申请,省级创业研究院可按规定承接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委托开展的创业培训、创业能力测评、创业名师大讲堂、创业论坛、创业沙龙、项目路演、融资对接、创业大赛等公共创业服务活动,省、市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可组织创业研究院主要管理人员开展能力提升培训和研修,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优先为入驻创业研究院的孵化企业(项目)落实创业担保贷款及财政贴息政策,切实把开展创业研究院遴选认定工作作为推进创业安徽建设的重要内容、作为促进创业服务高质量发展的重要举措、作为推进全方位公共就业服务的重要载体,摆上重要议事日程,真正把研究能力强、社会公认度高、服务效果好的创业研究机构推荐上来,各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要认真梳理本地申报的单位情况,联系人:潘谊联系电话:0551-62663117/62679271附件:创业研究院建设运营情况报告(编写提纲)安徽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安徽省教育厅安徽省财政厅2022年5月20日附件创业研究院建设运营情况报告(编写提纲)一、研究概况1.申报单位介绍2.基础设施情况3.配套设施建设情况4.规章制度制定情况二、研究资源1.创业服务企业及其团队介绍2.创业培训、创业导师团队等情况介绍3.申报单位或运营单位提供资金支持或融资服务情况介绍4.与相关专业机构或公共技术平台开展合作情况介绍5.服务模式三、研究成效1.创业研究成果、辅导项目或企业转化及成长情况等2.孵化企业(项目)情况3.创业培训、创业活动等举办情况4.商业模式5.其他服务成效四、下一阶段发展规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