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湖南省支持企业研发财政奖补办法》(湘财教〔2018〕1号)规定,湖南省企业研发奖补资金,采取事前备案、事后补助的方式,按企业上一年度享受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的实际研发投入新增部分的10%予以补助,对不同类型企业采用最高限额管理,最高限额不予累加,其他企业年度补助额最高500万元,(二)《关于实施科技引领推进创新益阳建设的意见》(益发〔2017〕8号)规定,我市企业研发奖励,对于R&D经费支出占销售收入比重全市年度排名前五的规模工业企业,分别给予5-1万元奖励,并优先安排科技计划项目,(三)《资阳区科技创新奖励办法》(益资政办发〔2019〕8号)规定:综合研发投入总量和研发投入占销售收入比重情况,对排名全区前3位的企业,分别给予3万元、2万元、1万元一次性奖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