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申报范围及条件(一)申报产品应具备创新性强、临床价值高、安全性好、质量可靠、行业带动作用好等特性,(二)申报产品首次获批上市时间应满足:1.申报产品为药品的,应为2020年1月1日以来首次获批上市的品种,应为2022年1月1日以来首次获批上市的品种,(三)每家单位申报的新优药械产品不超过5个,三、申报说明(一)市科技局根据实际需要会同有关部门组织目录产品征集工作,(二)免评审产品1.我市纳入省新优药械目录的产品无需申报,2.以下创新产品满足首次获批上市时间要求的,(三)对符合条件的新优药械产品予以发布,申报单位三年内不得申请,申报单位三年内不得申请,四、申报材料(一)《厦门市新优药械产品申报表》(附件1),(四)进入创新医疗器械特别审查程序、优先审评审批程序的证明(仅申请创新医疗器械的企业提供),(六)需评审产品可从以下几方面根据项目实际提供相关证明性材料:产品创新性(在研发等方面的新颖性,企业申报材料(均一式两份)和《厦门市新优药械产品征集汇总表》(附件2)的纸质材料送至虎园路2号市科技局805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