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支持范围和标准(一)支持外资加快到位1、申报条件在本区依法注册的外商投资企业,2024年度内有实缴到位资金且按时完成上海外资信息管理系统申报工作,3、申报材料(1)专项资金申请表,(2)资金实缴到位的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2、支持标准(1)对我区新认定的上海市跨国公司地区总部(认定年度为2024年),3、申报材料(1)专项资金申请表,(7)2024年度企业纳税证明(复印件),(三)支持外资研发中心1、申请条件经市商务委认定的上海市外资研发中心,2、支持标准(1)对于新认定的上海市外资研发中心(认定年度为2024年),3、申报材料(1)专项资金申请表,(3)市商务委认定为外资研发中心的相关证明(复印件),(7)2024年度企业纳税证明(复印件),(四)2024年度外资扶持资金剩余部分拨付申请对于2024年度申请的外资扶持资金,申报材料:(1)专项资金申请表,(5)2024年度企业纳税证明(复印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