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商务主管部门、财政局:根据《福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促进商贸物流业发展九条措施的通知》(榕政办规〔2025〕6号),现组织开展福州市2025年商贸物流业发展专项资金项目申报工作,申报项目需在2024年7月1日至2025年6月30日期间建设、运营,2.福州市2025年商贸物流业发展专项资金申报表(见附件2),快递企业另提供快递业务经营许可证(副本)复印件,快递进村项目由市邮政管理局出具接入福建省快递业综合监管平台证明和列入快递服务薄弱行政村目录证明等,冷链云仓项目需提供快递企业寄递服务协议、降低冷链快递成本成效说明、年快递业务量、清单等,三、审批程序(一)税收缴交在五城区或未在福州市注册登记但项目地在五城区的企业1.申报:准备申报材料一式四份,于2025年7月20日前向税收缴交地商务局、财政局申报,向市商务局、市财政局报送初审意见和企业申报材料(一式二份),由市财政局、市商务局联合下达资金,(二)税收缴交在县(市)、长乐区、高新区或未在福州市注册登记但项目地在县(市)、长乐区、高新区的企业1.申报:准备申报材料一式两份,2.审核:县级商务主管部门、财政局根据申报要求自行审核项目、下达资金,申报项目和扶持情况于2025年12月15日前正式行文报备福州市商务局,市财政局87116619电子邮箱:wlc41008@163.com附件:1.福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促进商贸物流业发展九条措施的通知2.福州市2025年商贸物流业发展专项资金申报表3.企业信用承诺书福州市商务局福州市财政局2025年6月12日(此件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