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绿色工厂梯度培育及管理暂行办法》(工信部节〔2024〕13号,现就做好2025年省级绿色工厂推荐及相关复审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关于2025年省级绿色工厂推荐工作(一)申报企业应满足《暂行办法》相关要求,企业有较强的质量、职业健康、环保、安全生产和能源管理水平,遴选推荐绿色制造基础好、示范带动力强的企业,优先支持获得能源管理体系认证、开展产品碳足迹核算、推进零碳工厂创建相关工作的企业申报,(四)申报企业应参照《暂行办法》编制评价报告,工业和信息化部已发布绿色工厂评价行业标准的(可登录工业和信息化部节能与综合利用司网站查看),(五)省级绿色工厂采取网上申报方式,网上申报过程中遇到的具体技术问题可与省工业和信息化厅信息中心咨询,其中:系统网上申报功能开放时间为2025年6月11日,申报企业端口关闭时间为2025年6月30日,市级工信局审核端口关闭时间及推荐文件、推荐名单汇总表(附件2)报送截止时间为2025年7月18日,二、关于历年省级绿色工厂复审工作本年度省级绿色工厂复审工作按照《暂行办法》动态管理相关要求开展,请各市督促历年省级绿色工厂在工业节能与绿色发展管理平台(https://green.miit.gov.cn)完成2025年绿色工厂动态管理表填报工作,附件:1.各市推荐名额2.2025年省级绿色工厂推荐名单汇总表安徽省工业和信息化厅2025年6月6日相关附件:1、各市推荐名额.docx2、2025年省级绿色工厂推荐名单汇总表.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