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做好“十五五”时期湖南省政法基础设施发展规划编制,具体事项公告如下:一、委托单位湖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二、申请条件(一)申请单位的基本资格条件: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设立,(二)申请单位必须具备较强研究实力,(四)研究成果知识产权归湖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所有,三、委托事项(一)对湖南省“十四五”政法基础设施规划落实进展情况进行系统评估,(二)对湖南省“十五五”政法基础设施规划的规划范围、目标定位、重大任务、重大工程项目、政策措施等重大问题开展前期课题研究,(三)编制完成湖南省“十五五”政法基础设施规划,全面分析湖南省政法基础设施建设发展的背景与总体要求,明确不同政法机构、不同地区的政法基础设施建设任务、重点项目,申报单位请于截止时间前将申报材料送省发展改革委投资处,(二)申报材料:申请单位通过省发展改革委网站(fgw.hunan.gov.cn)下载《项目申请书》(见附件),(三)提交材料:申请单位应通过现场递交或邮寄方式(仅限EMS)提交申请书(一式五份),(四)组织评选:省发展改革委将组织评审小组,遴选结果将在湖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网站予以公示,(五)签订合同:经公示无异议的申报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