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各有关单位:为提高政府性基金政策透明度,依据《2022年南通市市区政府性基金项目目录》,我们编制了《2022年通州区政府性基金项目目录》(以下简称《基金目录》,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基金目录》中公布的16项政府性基金项目是截至2022年4月30日在通州区境内征收的政府性基金项目,一类是收入归属地方(或地方参与分成)的政府性基金项目(共7项),另一类是收入归属中央、省的政府性基金项目(共9项),全区各部门和单位政府性基金项目,应严格按照《基金目录》中注明的有关文件规定执行,凡未列入《基金目录》的政府性基金项目,镇区园、街道和各相关部门应当停止执行,公民、法人和其他社会组织有权拒绝支付,2022年5月1日以后国家和省新增、调整、取消政府性基金等政策,取消不合法、不合规的政府性基金项目,《关于公布2021年通州区政府性基金项目目录的通知》(通财预〔2021〕11号)同时废止,附件:2022年南通市通州区政府性基金项目目录.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