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国家知识产权局关于持续严格规范专利申请行为的通知》(国知发保字〔2022〕7号)《国家知识产权局关于进一步严格规范专利申请行为的通知》(国知发保字〔2021〕1号)《国家知识产权局关于深化知识产权领域“放管服”改革优化创新环境和营商环境的通知》(国知发服字〔2021〕10号)等文件精神,经研究,决定自即日起,停止执行《湘乡市知识产权奖励(资助)办法》(湘乡政办发〔2020〕19号)的资助政策,下一步,我局将按照国家知识产权局的要求,结合我市创新发展实际,尽快报请市人民政府调整出台相关知识产权资助政策(调整情况将另行通知或公告),重点加大对知识产权转化运用、行政保护和公共服务的支持,湘乡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2年5月23日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相关解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