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做好西双版纳州废旧农膜回收利用工作,近期进行废旧农膜回收利用奖补企业遴选工作,并有能力、有意愿对西双版纳州废旧农膜进行回收利用的企业,2.农膜回收加工企业应取得环境影响评价审批手续、排污许可手续、完成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二、遴选程序(一)报名时间:参加遴选企业于2025年6月13日-20日提交材料到西双版纳州农业农村环境保护站(景洪市广电路8号),(二)报名需提交材料1.自愿参与西双版纳州废旧农膜包片回收利用工作的书面申请、废旧农膜回收方案,3.具备废旧农膜回收加工能力的企业需提供环境影响评价审批手续、排污许可相关手续、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验收资料,4.废旧农膜回收堆放场地、具备生产加工能力、管理规范、消防设施等佐证资料,5.提供废旧农膜回收或者回收加工能力证明材料,即提供2024年在西双版纳州境内回收或者回收加工废旧农膜的回收、加工、销售台账或痕迹材料,(三)遴选方式州农业农村环境保护站组织专家3-5人建立遴选专家组,(四)遴选确定项目奖补企业确定的废旧农膜回收奖补企业名单,签订2025年中央农业生态资源保护资金(第二批)西双版纳州地膜科学使用回收项目废旧农膜回收利用合同(协议),三、奖补方式经遴选确定的企业对西双版纳州农业生产经营中产生的废旧农膜、棚膜、地灌带等塑料制品进行回收,州农业农村环境保护站按以下标准进行补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