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贵州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贵州省就业帮扶车间、基地认定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黔人社通(2021)132号)、《黔南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黔南州就业帮扶车间(基地)认定管理办法(试行)》(黔南人社通﹝2022﹞35号)和《黔南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黔南州农业农村局关于完善就业帮扶车间(基地)管理有关工作的通知》(黔南人社通﹝2025﹞27号)等文件的规定,吸纳“三类人员”就业人数企业不少于20人,依法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或劳务协议,工资收入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按规定办理就业登记和缴纳社会保险费,且实现稳定就业6个月(含)以上,可申请认定为就业帮扶基地,贵州骐信实业有限公司向辖区所在地瓮安县雍阳街道办事处提出申请,经雍阳街道办事处对申请材料进行初审,瓮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复核和实地考察核验,贵州骐信实业有限公司吸纳“三类人员”27人,依法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且稳定就业6个月(含)以上,并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符合申报就业帮扶基地条件,按照补贴标准,对吸纳“三类人员”10(不含)人以下的给予一次性1万元补助;吸纳“三类人员”10-15人的给予一次性2万元补助,吸纳“三类人员”16-20人的给予一次性3万元补助,吸纳“三类人员”21人及以上的给予一次性5万元补助,按规定补助贵州骐信实业有限公司吸纳就业一次性补助5万元,现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2025年6月13日至6月19日),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实名向瓮安县就业局就业科反映,反映问题必须实事求是、客观公正,瓮安县就业局就业科联系电话:0854-2918350附件:贵州骐信实业有限公司吸纳“三类人员”公示表.xlsx瓮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5年6月13日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