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根据《广东省财政厅关于下达2025年第二批中央财政就业补助资金的通知》(粤财社〔2025〕112号),现将2025年第二批中央财政就业补助资金下达给你局(详见附件1),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此项资金收入列2025年度政府收支分类科目“1100248社会保障和就业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收入”,支出列入“20807就业补助”,并按支出用途分别列入相关项款科目,二、中央就业补助资金专项用于职业培训补贴、职业技能鉴定补贴、社会保险补贴、公益性岗位补贴、创业补贴、就业见习补贴、求职创业补贴、就业创业服务补贴、高技能人才培养补助等支出,请严格按照《财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社〔2023〕181号)的要求,防止出现挤占、挪用、虚列、套取补助资金等行为,在落实规定的就业创业扶持政策基础上,三、请严格落实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要求,在预算执行过程中,对照本次上级下达的绩效目标(详见附件2)制定本地绩效目标,做好绩效运行监控,确保年度绩效目标如期实现,附件:1.2025年第二批中央财政就业补助资金分配表.xlsx2.绩效目标表.xlsx台山市财政局2025年6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