决定对2024年度符合规模招用条件的用人单位奖励,具体申报条件和申报材料如下:一、申报条件1.在本区行政区域内注册并参加社会保险的用人单位,且本区城乡劳动力者占招用人数比例达50%,3.与当年度新招用人员依法签订一年以上劳动合同,当年度新招用人员社会保险缴纳应满6个月以上,不存在未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行为,二、奖励标准2024年内用人单位招用人员数量每净增长50人,且本区城乡劳动者占招用人数比例达50%的,4.当年新招用人员的劳动合同原件(审核后退回),5.当年新招用本区城乡劳动者的户口本首页及本人页复印件,6.自当年新招用人员合同签订之日起正常缴纳职工社会保险的证明,用人单位提交申请材料涉及复印件的,四、申报时限用人单位于2025年6月16日-9月15日之间,向平谷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就业促进科(625室或624室)提交申请规模招用奖励材料,(联系人:方志磊崔敬生联系电话:010-89984988)附件.doc平谷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5年6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