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推进贸易高质量发展,促进消费,根据《广东省商务厅关于下达2025年省级促进开放型经济发展水平提升专项资金(发展内贸促消费方向消费枢纽建设事项)项目计划的通知》(粤商务建函〔2025〕52号)文件要求,制定我市2025年省级促进开放型经济发展水平提升专项资金(发展内贸促消费方向消费枢纽建设事项)分配方案,本资金项目,现将本次项目的分配方案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5年6月10日—6月16日,任何单位和个人如对公示内容持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我局反映,反映公示名单的情况和问题应坚持实事求是原则,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请提供真实姓名、联系方式和反映事项证明材料等;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请提供单位真实名称(加盖公章)、联系人、联系方式和反映事项证明材料等,对收到的异议,邮箱:yj3360013@126.com)附件:2025年省级促进开放型经济发展水平提升专项资金(发展内贸促消费方向消费枢纽建设事项)分配方案阳江市商务局2025年6月10日附件:1.附件:2025年省级促进开放型经济发展水平提升专项资金(发展内贸促消费方向消费枢纽建设事项)分配方案.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