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过申报系统补充“基本信息”、填写“教育经历”“工作经历”“现职称及专业技术职务信息”“申报的职称信息”“完成继续教育任务情况”“业绩成果”“学术成果”“个人自我评价”“工作负面情况说明”等内容,需要注意的是:1.“申报的职称信息”中的“申报类型”根据申报人情况可选择“普通申报”“破格申报”“转系列(专业)申报”,填入“业绩成果—项目情况”栏目中的“专业技术工作项目”,填入“业绩成果—项目情况”栏目中的“专业技术工作项目”,8.申报人以论文作为理论研究类业绩成果,需申报人对照本通知附件1《标准条件》中有关高级会计师、正高级会计师条件的描述(第五章的第十八条、第十九条,4.“现职称(职业资格)证书、证明材料”附件材料应与“现职称和技术专业职务信息”栏目填写的职称(职业资格)信息一致,可上传至“正高级(高级)会计师职称评审结构化评分表所需其他证明材料”栏目,需上传《代表性成果情况说明表(理论研究类)》、核心成果及项目立项、验收、体现课题或报告级别、申报人排名、申报人所做主要工作等材料,申报人须提供与发表论文一致的word文档上传至“正高级(高级)会计师职称评审结构化评分所需其他证明材料”栏目用于论文鉴定,仅社保缴交单位与申报单位不一致的申报人需要上传材料,须提供符合破格申报条件的证明材料、2名正高级会计师的《广东省深圳市职称破格申报推荐表》(需推荐人手写签名,14.“申报人单位情况表”附件上传时,16.“正高级(高级)会计师职称评审结构化评分所需其他证明材料”附件上传时,正高级(高级)会计师职称评审结构化评分所需其他证明材料按每个材料的内容逐一命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