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评价指标(一)规模以上工业企业评价指标:亩均税收、亩均工业增加值、单位能耗工业增加值、单位污染物排放量增加值、研发费用占营业收入比重、全员劳动生产率,(二)规模以下工业企业评价指标:亩均税收、单位电耗销售收入,包括亩均税收(权重35%)、亩均工业增加值(权重20%)、单位能耗工业增加值(权重10%)、单位污染物排放量增加值(权重10%)、研发费用占营业收入比重(权重15%)、全员劳动生产率(权重10%)2、规下工业企业:标准分为100分,企业综合评价得分计算公式:企业得分=∑(单项指标得分)修正系数标准为:上年度工业增加值5亿元(含)以上、3亿元(含)-5亿元、2亿元(含)-3亿元、1亿元(含)-2亿元的企业,(二)B类企业:上年度亩均税收达到3万元(含)以上(其中规上工业企业不低于5万元),1、综合评价得分在评价类别内排名前60%(含)中除去A类以外的规上企业,2、综合评价得分在评价类别内排名前50%(含)的规下企业,评价得分排名前50%(含)的规上企业和排名前20%(含)的规下企业为B1类企业,(三)C类企业:上年度亩均税收达到3万元(含)以上未列入A、B类的企业,(四)D类企业:上年度亩均税收3万元以下的企业,市统计局负责核实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名单(包括评价年度首次新升规企业)、增加值、综合能耗、研发费用占营业收入比重、平均用工人数、项目固定资产投资等数据,市税务局负责核实企业缴纳税收数据和规下企业销售收入数据,附件:1.工业企业“亩均效益”综合评价指标解释及计算说明2.规上工业企业评价分类说明附件1工业企业“亩均效益”综合评价指标解释及计算说明一、指标解释(一)应缴税收[由市税务局核定]是指:企业评价年度自1月1日至12月31日在我市的税收应缴数,亩均税收=应缴税收/实际用地面积(二)亩均工业增加值(单位:万元/亩),亩均工业增加值=工业增加值/实际用地面积(三)单位能耗工业增加值(单位:万元/吨标准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