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海州区文艺精品创作生产奖励办法(试行)》(海委宣发〔2024〕17号)相关要求,经前期宣传发动和组织申报,并由区委宣传部对申报项目进行初审,拟对12名个人、12项作品予以奖励,现予公示,公示期限:2025年6月10日至2025年6月16日,如有异议,请与中共海州区委宣传部文化科联系,电话:0518-81060910,附件:1.2024年度海州区加入国家或江苏省文联所属专业文艺家协会会员奖励汇总表,2.2024年海州区文艺精品创作生产奖励扶持作品汇总表,中共连云港市海州区委宣传部2025年6月9日附件1海州区加入国家或江苏省文联所属专业文艺家协会会员奖励汇总表(2024年度)附件22024年海州区文艺精品创作生产奖励扶持作品汇总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