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中医药工作的重要论述,以保障人民群众健康为宗旨,遵循中医药发展规律,以加强高层次和基层中医药人才培养建设为重点,全面提升中医药服务能力,努力打造沈阳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的“样板工程”,为实现沈阳全面振兴作出新贡献,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促进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的意见》《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关于同意北京市东城区等54地建设国家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试验区的通知》(国中医药综函〔2024〕68号),市卫生健康委牵头研究起草了《沈阳市关于实施国家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试验区建设方案(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如有意见建议,请于7月5日前通过以下方式反馈至沈阳市卫生健康委员会,联系电话:024-82616332电子邮箱:zyzhylfwc-swjw@shenyang.gov.cn沈阳市卫生健康委员会2025年6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