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市人社局、市发改委、市财政局等11部门关于深入实施“我兴楚乡·创在咸宁”返乡创业行动计划的通知》(咸人社发〔2022〕3号)、《关于印发<咸宁市市级创业孵化基地(园)认定和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咸人社发〔2025〕1号)等文件精神,通过实地综合考核,认定咸安区鑫众诚创业孵化基地、通山县九一众创孵化基地为2025年度咸宁市返乡创业孵化基地,认定湖北科技学院科技园为2025年度咸宁市大学生创业孵化园,现将有关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间,如对公示对象有异议的,通过电话或书面署名向咸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反映,联系地点:市人社局就业促进与职业能力建设科电话:0715-8235686邮箱:xnjy2023@163.com咸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5年5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