拟开展桐梓县2025年度第十八批次城镇建设用地征收土地工作,现将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如下:一、征收范围桐梓县2025年度第十八批次城镇建设用地征收范围为海校街道水井社区,二、土地现状桐梓县2025年度第十八批次城镇建设用地征收土地总面积1.8229公顷,四、补偿方式和标准根据《遵义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实施征地区片综合地价调整标准的通知》(遵府发〔2023〕12号)公布的征地补偿标准,桐梓县2025年度第十八批次城镇建设用地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按照以下标准给予货币补偿:区片范围征地类型补偿标准(元/亩)备注分类地类海校街道农用地耕地47100其中:60%为安置补助费、40%为土地补偿费,耕地以外农用地32499其他用地建设用地26847未利用地8949全部为土地补偿费上述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标准,低于申请征收土地批复时点标准的,按照申请征收土地批复时点规定标准执行,五、安置对象、安置方式和社会保障(一)安置对象:征地范围内的土地所有权人(使用权人),(二)安置方式:货币安置、社保安置,(三)社会保障:社保资金由桐梓县人民政府按照农用地15000元/亩、建设用地15000元/亩、未利用地3800元/亩标准缴纳到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专户,根据《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做好被征地农民就业和社会保障工作的意见》(黔府发〔2011〕26号)相关规定,六、提出意见的时间、地点、方式被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和使用权人认为公告内容与征地相关事宜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请在公示之日起三十日内向桐梓县自然资源局提出意见,七、办理补偿登记的时间、地点、方式被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和使用权人自公告之日起三十日内持土地权属的相关证明材料到海校街道办事处办理土地补偿登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