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年就业见习是高校毕业生等青年进行岗位实践锻炼的就业准备活动,促进实现就业方向的重要举措,二、就业见习单位认定就业见习实行分级负责和属地管理原则,其中最低工资标准的60%从就业补助资金中列支,见习单位按规定为就业见习人员办理人身意外伤害与住院医疗商业保险险,对见习单位留用见习人员稳定就业3个月以上并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四、工作流程(一)单位注册和认证,进行单位用户注册,进行业务办理前需属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在贵州省就业统一业务应用门户平台进行单位认证,以“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身份报名的人员需上传《毕业证书》,以“16-24岁登记失业青年”身份报名需提前至户籍地或常住地的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办理失业登记并领取《就业创业证》,见习单位须在就业见习人员上岗之日起即与其签订《贵州省就业见习协议书》(附件1),服从就业见习单位安排,因已落实就业单位或特殊原因终止见习的,并按规定到当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办理就业登记、劳动用工备案、缴纳社会保险等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