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宁波高新区管委会《关于2025年春节期间支持企业稳经营促生产的政策意见》(甬高新〔2025〕7号)文件,经企业申报、所属街道初审、主管部门审核,财政部门复核,我区拟对符合补助条件的企业进行公示,现按规定将复审结果向社会公示,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限内以书面形式(扫描版)反映,单位反映情况要加盖公章,个人反映情况要签署真实姓名,并需留下真实的联系电话、地址、邮编,公示期限:2025年6月4日-6月10日联系地址:宁波高新区广贤路999号811室(邮编315040)电话:89289259邮箱:673017013@qq.com附件宁波高新区2025年第二批春节期间支持企业稳经营促生产政策资金公示奖励名单.xls宁波高新区经发局2025年6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