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印发《宁波高新区关于加快现代服务业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甬高新经〔2024〕206号)等文件,经企业申报、所属街道初审、主管部门审核,最终以财政部门复核为准,我区拟对符合补助条件的企业进行公示,现按规定将复审结果向社会公示,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限内以书面形式(扫描版)反映,单位反映情况要加盖公章,个人反映情况要签署真实姓名,并需留下真实的联系电话、地址、邮编,公示期限:2025年6月4日-6月10日联系地址:宁波高新区广贤路999号811室(邮编315040)电话:89288704邮箱:1361185452@qq.com附件:宁波高新区2025年度第三批加快现代服务业高质量发展政策资金公示奖励名单.xlsx宁波高新区经发局2025年6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