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支持高校毕业生、就业困难人员、退役军人、返乡入乡农民工自主创业,现将我区一次性创业补贴申报有关事宜通告如下:一、补贴对象和标准对首次创业(在江川区内领取营业执照或其他法定注册登记手续),依法申报纳税的离校2年内高校毕业生、就业困难人员、返乡入乡农民工、退役军人,二、申请条件申请人需同时符合以下4个条件:(一)申请人工商登记注册时符合以下条件之一:1.离校2年内的高校毕业生,指毕业证签发日期(不含当日)自然延续2年时间内的普通高校毕业生,指云南省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认定的就业困难人员,返回江川区2年内创办企业或个体工商户、农民专业合作社的,所创办企业或个体工商户、农民专业合作社自工商登记注册之日起正常运营1年以上,(四)申请人创办市场主体和提交补贴申请时,四、申报材料各类创业人员均需提供:申请人身份证、户口簿、营业执照、云南省社会保障卡的原件及复印件,应填写《云南省一次性创业补贴申请表》(附件),下列人员还需提供以下相应材料:高校毕业生需提供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六、联系方式江川区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电话0877-8011151联系地址:江川区政务大楼二楼大厅84号窗口七、监督检查认定后获得补贴的创业项目,江川区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将定期不定期对项目经营状况进行监督检查,附件:云南省一次性创业补贴申请表玉溪市江川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5年6月5日云南省一次性创业补贴申请表.docx。